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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见到她,是六年后那个城镇上离她家最近,规模不小不大、也不算太烂的国中。

老实说,会和她再同班,就连我自己也惊讶。

那年我做了个重大决定──离开台北,回到高雄去陪伴母亲。老爸身边已经有哥哥了,我想了很久,觉得妈妈这样有些寂寞,于是决定了要回去。

后来我想,那大概是影响我这一生最大的一个转捩点吧?

然而当我再度选择回到那个城镇,入学手续办好,暑假公佈的班级名单却让我在电脑前愣了好一会。那个熟悉的名字就那么印在我眼前,一笔一画如此清晰,甚至让我一度怀疑,这是不是同名同姓的巧合?然而当我抱着这个疑惑走入教室,那张令我掛念了六年的脸又在眼前出现时,我就知道,一定是她了。

那时我还以为,或许这就是缘分,注定要让我和她凑在一起。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缘分有时候并不代表情分。

时隔六年不见,方巧欣变了挺多,五官精致了些许,看起来漂亮了很多,好像也开朗活泼了很多。我也挺白目,拿着那封信就走到了她面前,大咧咧地笑着摊到了她桌上:

「嘿,好久不见。」

然后她看着那封熟悉的信犯傻,半晌才回过神,脸一下子涨红了起来,好像很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你、你怎么还留着啊!」

我一度其实还挺高兴,至少她还记得这封信。

而那天我才知道原来方巧欣不只是变了很多,还呛辣了许多。那封信被她恼羞成怒的在我眼前被撕成了碎片,虽然一直挑衅她的罪魁祸首大概是我这个屁孩,这我无法否认。

我也才知道,当初那个奇葩的女孩,早就已经对我不上心了。

而大概是因为那封信,她本来还对我有些尷尬,这让我庆幸自己和她哥哥原先就混得挺熟,至少让她后来对我的观感变成了「兄弟」。而那封信到最后,我还是趁着同学们不注意时给偷偷全捡了回来,黏上倒是又花了不少时间。

只是觉得……如果连那个都不见,好像就和过去曾经喜欢我的她永远失去联系了。

而事实上,就算我黏回来,她也早就已经不喜欢我了。

后来我才知道吴宇承也到了同间学校,只是他在二班,我和方巧欣在十四班。我听说他小五时和她告了白,只是她似乎没有答应,和他说了「先当朋友」。

我和吴宇承说好这次公平竞争,那时我想,反正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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