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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圣叹的事迹,孟心史先生在《心史丛刊》二集中收辑得不少。有些记圣叹临死开玩笑的事,说法不一致,但流传很广。王应奎《柳南随笔》云:

“闻圣叹将死,大叹诧曰,断头至痛也,籍家至惨也,而圣叹以不意得之,大奇。于是一笑受刑。”许奉恩《里乘》转录金清美《豁意轩录闻》云:

“弃市之日作家信托狱卒寄妻子,临刑大呼曰,杀头至痛也,灭族至惨也,圣叹无意得此,呜呼哀哉,然而快哉。遂引颈受戮。狱卒以信呈官,官疑其必有谤语,启缄视之,上书曰,字付大儿看,盐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我无遗憾矣。官大笑曰,金先生死且侮人。”柳春浦《聊斋续编》卷四云:

“金圣叹临刑时饮酒自若,且饮且言曰,割头痛事也,饮酒快事也,割头而先饮酒,痛快痛快。圣叹平日批评诗文每涉笔成趣,故临死不忘趣语,然则果痛耶快耶,恨不起圣叹问之。”毛祥麟《对山书屋墨余录》卷一云:

“当人瑞在狱时,付书于妻曰,杀头至痛也,籍没至惨也,而圣叹以无意得之,不亦异乎。”廖柴舟《二十七松堂集》卷十四《金圣叹先生传》云:

“临刑叹曰,砍头最是苦事,不意于无意中得之。”柴舟生于清初,甚佩服圣叹,传后记曰,“予过吴门,访先生故居而莫知其处,因为诗吊之,并传其略如此云。”查卷七有《汤中丞毁五通淫祠记》,后记云“予于丙子岁来吴”,计其时为康熙三十五年,距圣叹之死亦正三十五年,此种传说已在吴中流行,如或可据则自当以廖说为近真耳。传中又记圣叹讲《圣自觉三昧经》事,说明圣叹字义及古诗十九首不可说事,皆未见他人记述。《唱经堂才子书汇稿》有矍斋二序,一曰“才子书小引”,署顺治己亥春日同学矍斋法记圣瑗书,有云:

“唱经仆弟行也,仆昔从之学《易》,二十年不能尽其事,故仆实以之为师。凡家人伏腊,相聚以嬉,犹故弟耳,一至于有所咨请,仆即未尝不坐为起立为右焉。”二曰“叙第四才子书”,即杜诗,署矍斋昌金长文识,无年月,盖在圣叹死后矣,末曰:

“临命寄示一绝,有且喜唐诗略分解,庄骚马杜待何如句,余感之,欲尽刻遗稿,首以杜诗从事。”此又一说也。我们虽不能因此而就抹杀以前各种传说,但总可以说这金长文的话当最可靠,圣叹临死乃仍拳拳于其批评工作之未完成,此与胡桃滋味正是别一副面目也。顺治癸卯周雪客覆刻本《才子必读书》上有徐而庵序,其记圣叹性情处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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