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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予之委託徵信社蒐集更详细更关键的证据,同时不动声色的和林森过生活,她都觉得奥斯卡欠她一座小金人了。

不过她千算万算,也没算过自己会有这一天──被小三约到星巴克喝咖啡的一天。

「学姊,我们谈谈吧!关于林森的事。」

甄予之推开玻璃门,就看见学妹坐在角落处,眼神落在窗外,似乎有些落寞。

怎么?小三装成元配?

「你想说什么?」甄予之拉开学妹对面的木椅,连寒暄的功夫都省下来。

「学姊,你都知道了,对吗?」

「知道什么?」甄予之单手托腮反问,细细打量学妹。

林森是看上她哪里?除了一对大胸外,她还真看不出来学妹哪里比她好。

「我和林森是真心相爱的,求你放手成全。」

甄予之也不怒,好声好气问:「什么时候开始的?」

「心灵上的交往是你们结婚前一年,进一步是在……」

闻言,甄予之笑了出来,「你是要说肉体上的交往?」

「嗯。」

「怎么不说交配?」

学妹的脸色变了几次,才说:「……学姊,在感情里,不被爱的才是第三者。」

但在法律面前可不是。

「是吗?」甄予之垂眸,不与学妹做言辞上的争论。

幸好她未雨绸繆结了婚,赡养费什么的还有机会争一争。

若只是男女朋友,反倒什么都拿不到了,只能自己默默哀悼逝去的青春年华。

等到一切证据充足后,甄予之收拾所有东西,搬到从国中至今的闺蜜曾妮妮家住。

甄予之原本只想打民事诉讼,但想到这段时间她面对左邻右舍的间言间语、同事间的议论纷纷和来自家人的压力,她心有不甘,为什么做错事的是林森,她却要跟着受罪?

当时,刑法的通姦罪还存在。

她也告了。

可惜,忙了老半天,才发现林森的钱早就所剩无几,也是啦,一个换工作跟呼吸一样频繁的人能赚多少钱?

况且,她后来和他展开时间拉锯战是看上他的钱,那学妹和林森在一起又怎么可能只是因为爱?

什么样的人,吸引什么样的人。

因此,扣除甄予之请律师和找徵信社的钱,最终只赚了十几万,跟白忙一场相差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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