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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埋葬了多少世的彷徨和孤独。

简玟收起了冷笑:“总共找到过多少次?”

“六世。”

第二次他打听到她的踪迹时,她已经不在人世了,他只寻到了埋葬她的地方。他经常去看她,总有孩子在那附近放牛,味道不好闻,他就拔光了附近的草,种上了带刺的花,从此,她长眠的地方花香萦绕,没有不速之客再来打扰她。他在不远处盖了座房子,那一世,他的余生与“她”而伴。

第三次他找到了她的后代,是个七岁的男孩,过早丧母让男孩的童年过得并不好,生父郁郁寡欢终日酗酒,时常对他拳打脚踢,没两年,他生父因酗酒过量不治生亡,他便把男孩接来身边养大成人。男孩喜爱听他说征战沙场的事迹,他就教他兵法,骑射。长大后他的文武才略得到为国公赏识,入了他的麾下,武德八年在北疆抵御东突厥入侵时立下战功。

他停下了讲述,晕黄的光镀在他沉静的面庞上,往事沉浮,历经了数个世纪,最终沦为一段段只言片语的故事,有些事情再想起来他也觉得模糊了,只是执念太深,每一次离开人世的凄凉都历历在目。

“第四次呢?也没见到?”

“见到了。”

他的眼里忽然透出了些许沧桑和无奈,显得那么悲凉。

他对她说:“那时你11岁,而我,73了。”

简玟的神情顿住,她突然就读懂了他的悲凉。

那一年永历帝被杀,南明覆灭,几位旧明军将领打着“复明”的口号找到他,他自知时日不多,无心再应对世事纷争,便回到了开封。

在他抵达开封的第九日,探子来信,说在几十里外的村子有个女娃娃一到雨天就哭,生来背有胎记,和他要找的人特征相似。

几十年来,他收到各方探子诸多类似的消息,无一例外,全都扑空。

油灯枯尽,他已不抱希望了。

在得知这个消息的第二日他大病一场,有预感大限将至,还是在临走前让人将他送去了那个村子,想最后确认一眼。

那是个雨后的黄昏,小女孩穿着灰布衫,顶着双螺髻和一群孩子玩。

他坐在大树下看着,在人群中一眼认出了她,稚嫩的脸蛋水灵灵的,只是出生不好,都入了秋,脚上还是一双单鞋,衣服也像是家姐穿剩下来的,磨得发了白。

他让人给她送来一套新衣服和棉鞋,她满眼都是欣喜,却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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