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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二狗是个单身的三十五岁壮年男人,今天他照旧赤着上身在田埂上劳作,小路却出现了一群年轻的小伙子,约二十五岁上下,满身洋溢着读书人的斯文气。其中一个,坠在队伍的最后面,戴着金丝框眼镜,入乡随俗的穿着粗布麻衣,手肘处夹着一本莎士比亚诗集,衬出周身一股奇异般高贵的气质来。可王二狗依然觉得,这人有一种欠干的傲气。

这是炎夏,太阳能将人的皮肤在正午十分晒成皲裂的土块。王二狗依然在田地里劳作,用耙子翻弄着肥沃发黑的土地,田埂上偶尔飘来新鲜的牛粪味道,给宁静的下午带来一丝活气。

楚狸就是在这样一个下午,路过了王二狗。

作为一个主修西方文学史的研究生,楚狸对于这淳朴的农民生活很感兴趣。曾经先人笔下的男耕女织,鸡鸣晨起,月落而息,此刻在自己的面前,如此鲜活。哪怕自己手上拿着一本莎士比亚诗集,也无法撼动自己此刻在这真实的空气下呼吸这养育了数千年子民土地上的空气。

那男人就这样出现在楚狸的面前。挥舞着农具的臂膀健壮有力,肌肉在亚麻色的皮肤下紧绷,显露出最原始的力量,每一下都用力的夯实着脚下的田地,汗水甚至打湿了他的衣服,在他那旧黄的裤子上留下三角形的痕迹。与这人粗犷的打扮完全不符的是周正的样貌,浓眉大眼中有一种痞气,楚狸忍不住想象这人穿着全套西装坐在床上,被自己一件一件剥下。不过现在这种样子倒是有一种野性的风情。

路过那人的时候,楚狸清晰的闻到了那人身上的土腥味和因在烈日下呆的太久的汗气,甚至在衣服上留下了些许的盐渍。楚狸没忍住抖了抖鼻尖,顶着自己打理好的精致碎发路过了。

楚狸悄不声的打听着那令人印象深刻的男人,听到名字的时候还是很没良心的笑出声来,王二狗,据说还有个妹妹,叫王纳溪,反而很是文雅的名字,好像是妹妹读书后自己改的。

楚狸没忍住,“怎么不叫他妹妹也给改一个?”

“王二狗习惯了,再说了,名字再磕碜,这十里八乡的姑子哟,可都对我们村二狗馋的很呐!哈哈!”

“就是就是!只不过二狗哥也不知道喜欢什么样子的,现在都没结亲哟!”

楚狸心想,原来还是个抢手货。越是抢手,越是有挑战性,这下乡生活也有了不一样的乐趣了。

于是王二狗每日辛苦的耙地时,便能看到那皮肤白的反光的金丝边眼镜时常躺在自家田埂边的山坡上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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