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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过年了,蓉城的大街小巷挂上了灯笼,在路灯上,在树枝上。饶是四季常绿,这样的深冬也是在装点上红色之后才重新有了生气。

这样的季节得在蓉城的一些苍蝇馆子里吃蹄花汤才算得上老蓉城人的驱寒妙计。吃十回八回,等到小汤圆随着元宵上市,红灯笼摘下来,蓉城的春天也该冒尖儿了。

李旭坐在一张旧的黄木桌前,桌面被油渍盘得包浆,油亮亮的,在这种街边小摊上,他就只是李旭,是老板娘口中“先把桌桌自己擦干净撒,哈儿”里的“哈儿”,是一个普通极了的食客,是李旭。

蓉城有很多老妈蹄花汤,不知道是有一个叫老妈的人做出了极好吃的蹄花汤惹的人争相模仿还是每一家老妈蹄花汤都想做出老妈的味道。

李旭没有母亲,他并不知道老妈蹄花汤是否有老妈的味道,但他在同一家吃了几十年,老板娘从烫着卷的时髦姐姐长成了开始谢顶的嬢嬢,他的胃擅作主张,已经将这家蹄花汤算作家的味道。

蹄花汤,蹄花加香料和葱姜蒜,得用整头的云南蒜,北城的大葱,仔姜老姜都要,丢进冰水煮开,去掉血水捞出,再放进大桶里,几十只猪蹄一起炖,炖到软烂,白白胖胖开始脱骨时加入芸豆和海带,撒一把磨碎的胡椒粒,胡椒味飘出来就可以转小火,等客人来了。他们家的蘸水也特别,老板娘在里头加了韭菜花,蓉城传统做法不太会有这玩意儿,都是油辣椒,他们家这一点点韭菜花成了雀儿的眼,没有就没什么滋味了。

李旭十五岁的时候蹲在后厨蹲了一个夏天,连买猪蹄的市场都给他摸了个透,回家试了好多次也做不出来一样的味道,没等他试明白,父亲就打断了他试图在厨房做出一番天地的决心,将他丢进了寄宿军校,像是猪蹄被丢进大桶,熬出味儿熬熟了,再被盛进盘子当人家筷子下的菜。

他方才去看了郊区的房子,虽然还没开花,但已经极漂亮,院里的秋千是他自己架的,害怕做不好,来来回回废了几块板子。他坐上去试了试,觉得涂然会喜欢,她总会喜欢的,他想。临出门时他回头看着小院子,突然内心涌现出无限不舍,他似乎从来没有过家,这样的不舍很快被他压了下去,李旭想,等涂然住进来,他可以给涂然熬蹄花汤,他做菜的手艺实际上顶好,她一定会喜欢吃。也许开了春,涂然就能住进来。

“想啥子哦,都冰了,嬢嬢给你热一下撒。”老板娘端过他面前的小碗,走到小灶旁从底下掏出个砂锅倒进去熬起来。那个砂锅时李旭的老朋友,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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