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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丁香堪比王熙凤

最近的时间过得是多么的快啊,已经是民国三十三年的八月,十五号这一天,余若荻早早地就来到书店,排队买了一本张爱玲刚刚出版的《传奇》,说是排队,其实前面不过是三两个人,然而居然都是来买这本书,倘若张爱玲看到这幅场景,也是很值得骄傲了,一方面是如此多的人喜欢自己的文章,便有一种精神上的满足感,另一方面,书卖得多,收入也会比较不错的吧?

张爱玲是很看重钱的,自己前世虽然不是张迷,但是也知道一些,张爱玲一直是一个很现实很通透的女子,非常注重经济安全,曾经为了一千元钱起过纠纷,《万象》说她多领了一千元灰钿,张爱玲说没有,是会计记账错误,双方你来我往,最后并没有下文。

作为一名今生的职业会计,前世也是在公司里做事的,余若荻觉得这种事实在没有争执的必要,完全是财务制度问题,究竟领了多少钱,当时就应该有签字收条,否则账目上不是随便做?双方核对了便好。《万象》倒是说有汇集了张爱玲的取款收条,请张爱玲亲往验看,张爱玲没有去,所以到底这一千块钱是怎么回事,局外人也不大清楚。

余若荻向来不敢为了别人的人品担保,只是很不希望张爱玲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对于《万象》这样撕破脸,也很有一点烦,倘若作家真的还欠了一千元,那么要么讨还钱,要么催稿子,在报上说有什么意思?对方倘若真的不肯退钱,倒是大可以像报社自己说的那样,“愿受法律制裁”,《万象》如此做法,其实不是为了处理坏账,而是为了败坏张爱玲的名声。

只不过张爱玲的确是非常重视金钱的,对于张爱玲,郭维淮也有所了解,毕竟都是出版界的人,郭维淮便曾经评价张爱玲:“如此的时局,倒只有她这样的文笔故事能够红紫起来,这便是‘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不过在稿酬方面可是锱铢必较的,要使她在稿费方面吃亏,是用怎样高尚的话也无法打动她的。”

当姐姐向自己转述这些话的时候,余若荻登时就想到了自己的姐姐,姐姐是从不催促《天地》杂志稿费的,用她自己的话来讲:“苏青以女子的身份办了一份刊物,是多么的不容易,倘若她那里一时不便,稿费便迟一些也无妨,纵使一直拖着不给也罢了。”

当时余若荻便暗自翻白眼,心道捷捷啊,你这是把共产主义精神发扬到这里来了吗?为了支持女同胞办杂志,连稿费都不在意了,不过罢了吧,咱家还是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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