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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家?

这是他的家?

什么家?

追着谢仙君满世界跑太久了的丁筹,一瞬间没反应过来‘家’这个词语的意思。

“这是……你曾经的家?”

谢少钦十九岁时才拜入天道宗,在凡世有个居所不足为奇。

红眸男人点点头,目光终于离开了丁筹,似在环顾属于自己的居所。

曾经的他是个乞丐,在得到丁筹赠予的金子后,甚至不敢全部拿去典当,只能一点点刮下来,做成小珠子分批卖掉。但不可否认的是,正因为那块金子,他才能吃饱,才能住在不漏雨的房子中,才能不因感染风寒而死掉,才能活到十九岁,从而被天道宗看上开始新的人生。

有时,一个无心之举,真的可以改变他人的一生。

丁筹看着眼前这张一声不吭的俊脸,到底还是叹了口气。

自家仙君原本就不怎么爱说话,走火入魔后便更难撬开那张嘴了。

于是,他祭出了更加直接的方式:“既然你不想说话,那就点头摇头吧。”

他拉起谢少钦一直攥在自己胳膊上的手,挺起腰板:“你看我当年连住宿金都掏了,结果到现在为止还没住上你家是不是有点不太好?”

“今儿赶巧,咱又没地方去了,好心的谢小友要不再收留咱一晚?”

谢少钦转向一边的头突然顿住。

他以一种机械且诡异的姿势又将脸扭了回来,继续用那双毛骨悚然的眼睛盯着丁筹。

半晌,垂下头默许了。

丁筹长舒一口气,顺杆就爬:“谢了,我没来过你家,能陪我在周边转转吗?”他真的迫切的想知道此地为何处,小少钦又为何定居于此。神识向外延伸,往来凡人熙熙攘攘,似乎不远处就是个城镇。

红眼少钦不答也不动。

“七儿?”丁筹又叫了一声。

仍旧没有回答。

虽然很不合时宜,但丁色批莫名就恍惚想起:走火入魔之人,似乎在清醒后会忘记入魔时记忆。这个定律。

会忘记啊……

那……择日不如撞日?

眼看着器大活好的小老公呆呆傻傻的心智全无,不调戏一下简直对不起自己。

吸气,呼气。

“老……”

再吸气,再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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