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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周远这个小朋友,是在1999年的新年。我陪同事周斌在赴疆出差前回了一趟家,他姐姐新生了孩子,临走前交给他抱了一抱,裹在嫩黄色的小包被里是一张皱巴巴的小脸,只有橙子那么大。

这就是周远。

最后一次见到他,是2015年的夏天。他蜷缩在我的浴缸里,手指被一池血水泡得皱皱巴巴,就像17年前刚刚钻出母亲子宫时那样。

对于这个小孩,我要是说没什么深刻的印象,那绝对是吃不到葡萄的矫情装逼,但真的总论我与他的交际,确实也称不上怀念二字。

我不过是陪他看过枪版的《移动迷宫2》,又睡过他那么一两回。

2015年的夏天,我同事周斌因调查一桩走私案,遭到报复,不幸陨职。周斌没有家室,父母都去的早,唯有一个姐姐远嫁澳洲。电话通知了家属之后,队长让我去会客室安抚一下他唯一到场的亲人——他上高中的外甥周远。

我上一次见周远时,他只有我手臂长,在自己家客厅,被母亲抱在怀里,父亲在厨房帮岳父母做饭。如今,他已长过了我的鼻尖,穿着肥大的中学校服,抱着双肩包坐在接待室里。

“我想再看看他。”我走过去时,他抬起脸对我说。

周斌的遗体就停在冷藏室,模样称不上安详。

“等你妈妈来了,再说吧。”我说。

“求求你了,叔叔。”他的手指紧紧地揪着书包,圆圆的鼻尖挂着汗水,低下头,盯着洗得发白的帆布球鞋——他那么紧张,又出乎意料地执着。

“你舅舅是个英雄。”我拍拍他的肩膀,他抖了一下,偏开头,想了想,又抬起眼睛看我,“现在还不是适合去道别的时候,明白吗?”

他瞪着眼睛软软地逼迫了我好半天,退缩回椅子里,抱住书包,低头哭了。我咬着一根烟,点也不是不点也不是,从蓬松的刘海看下去,眼泪一串一串地滴落,圆圆的下巴微微抽搐着。

我叹了一口气,点上烟。实在看不下去了,他搞得我也有点想哭。经过队长授意,在等待他母亲来认尸的时间里,我把他接回了我的公寓。

“你要吃点什么吗?”

把他安置妥当之后,我问他。

他坐在我卧室的床上,依然紧抱着书包,腼腆而戒备,小声拒绝并道谢。

我确实不是个什么有耐心的人。伪装成另一个截然不同而十足恶劣的人太久了,心理都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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