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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

她听了我的话,虽是脸色沉了下去,但面上还是不急不恼:“世女,您人都踏进奉欢宫了,前不久还在我们这买了个小倌,这大会儿又装起清高来了?”

我道:“我为何买那小倌你们心里不清楚?只犯了错便要动私刑杀人,谁给你们这么大权利?”

她道:“自然是姜典给的。姜典规定:母亲卖者、官府允者、失其籍者,皆为奴为仆,充作财产。我将他们买来,合法拥有的财产,自可随意处置,如何没有权利?”

我道:“你们动用鞭刑,依照《姜典章?刑律》卷七款六第四十五条:以他物殴人者、成伤、笞四十,已经可以对你处以笞刑。你们还游街暴力,企图使人畜交合,这种公然暴力行为依照款九第四十条:于闹市虐杀奴仆、牲畜者、杖一百、罚银六十。你们早不知违背了多少律法,如今只是民不告官不究罢了!”

她冷冷地看着我,目光如刀:“林微雨,你在我面前炫耀什么?你更懂律法?要不要我跟你去阁台司一辩高下?”

她语气冰冷刻薄,我不便在此惹怒她,只好道:“怎敢,我不过一介纨绔子妹,你年少成名,我如何辩得过你。”

我给了她一个台阶下,她脸色终于稍稍好看了一些,但还是极为难看。看了眼众人,似乎想起了什么,道:“世女,我劝您还是应了我。这么大阵势,不比可说不过去。这样,只要您肯答应,无论输赢我都承诺告诉您此药的来历。我必须奉劝您,知晓此物者京城内绝不超过十人,您能等,有些人怕是等不得。”

我略微一怔:“此是何意?”

“门外那位,其寿命不多于百日,若服用了此药,少不了两个月内身亡而死。您能确保两个月内找到下一个懂此药之人吗?能确保她可以救门外之人吗?”

听了这话,脑子里仿佛有什么炸得我脑中一片空白,半天才缓过来,难道……难道林欢给我带的药不是我当初喝的药,而是林欢自己的东西?

这不对啊,无论怎么都说不通啊!若是她的东西,她岂不是在向我求救?可是她既是知道此药有问题,不喝便是,何苦……

并且今天所见的林欢,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谈及昨日,她虽避而不谈,但也给我一种感觉,她是有着难言之隐,却不便言说。故我不想勉强她,决心自己寻找答案。

我想现在就出去问林欢到底发生了什么,可转念一想,她昨日既不说,今日就肯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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