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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诚梦到自己变成一只蝴蝶,从许多金灿灿的向日葵中飞过,不断扑扇翅膀。飞呀飞呀,他朝最灿烂、最温暖的那颗高挂在空中的向日葵飞去——

“叮铃铃——”

五点半,床头闹钟摇摇晃晃闹腾起来。

这种老式闹钟现在已经很少见了:铁质的壳子,头顶个电话听筒式的敲击部件,笨重的掉完漆的身子,底部支架是两支扭曲的金属棒,这么一撑就跟伸出了两只顽皮的细细的小腿一样,使这个金属块也显得可爱起来。

其实闹铃早已坏了,发出的声音既不清脆也不连贯。

不过闹钟在李思诚这里的作用也不在于【把人吵醒】,而在于【把人痛醒】。

如果细看,就会发现闹钟顶部牵着一根细细的线——就是乡镇女人们补扣子或者缝补破洞常用的那种白麻线——一头缠在闹钟上,闹钟摆在床头柜。另一头系在一个早就坏了的助听器上,助听器还是放在床上睡着的孩子耳朵里。

每天早上,这个几近退休的闹钟仍勤勤恳恳地守时,五点半就开始嚷着破锣嗓子摇晃。钟身摇晃,那根线一扯助听器,孩子就疼醒了。

久而久之也会形成生物钟,但也有例外的时候。

李思诚耳朵不好,上学就比别人多下功夫,又爱看书,晚上常常熬到很晚。这么大的孩子正是贪睡的时候,再说这个法子也不是万无一失——有一回他睡太晚,太困,那根线又没系好,他就一觉睡到了中午。

那一觉睡得可真好,那是他睡得最舒服的一次,醒来之后揉了揉眼,腾地一下跳起来。

这都几点了?十二点多了,上午的课已经上完了,现在学校该在午休吧?

他匆匆洗脸刷牙,又把被子迭好,踏出门的那一刻有点儿恍惚,好明亮的太阳。

这么想来,他好像也很久没见过太阳了:每天早上摸黑去医院给妈喂饭(虽然这几天她连流食都吃不下了)、然后急匆匆赶去学校——在路上是万万无暇顾及阳光的,公交车到学校半个小时左右,这也是补眠的好时间。中午午休也匆匆扒饭、然后趴在桌子上睡觉——但前桌那个女生,王研晨常常笑话他睡不够:“眼下挂着俩黑眼圈儿,跟国宝似的。”等晚上放学,又往医院赶,直至待到凌晨才回家。

他回家的原因有二,一是怕家里长期没人容易招贼(孩子心细,但还不懂家里并没什么值得偷的);二是回家后他才肯大胆地读课文,练习说话——还有英语课文呢!他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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