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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秀日第二更)

郭峰心中对高大鹏越发鄙夷。

哪怕现在高大鹏已经成为一个正科级的政府官员,却依旧改不了小混混的习气。若不是他背后有人,说不定早就被上级拿下来了。

自己要做的,是压制苏昊的士气及权利,让他以后能听命于自己。而不是打他一顿解解气。

作为在临河县官场混迹了快二十年的郭峰,清楚地知道,在临河官场混,有两大忌讳。

其一,就是切忌和别人撕破面皮,特别是公共场合。

华夏人讲究面子,官员更甚。越是有地位的人,越把面子看得更重。

官员之间,在某个时段,政见可以不同,利益和立场也可以不同。但或许随着时间的推移,局势的变化,上级领导的调整,新利益的出现,原本不同立场的官员,很可能就变成了同一阵营的同志。

可双方一旦撕破脸面,那就结了仇,即使以后站在同一阵营,也难以同心协力地干工作。

若自己在这一阵营中的势力稍弱,必然会受到同阵营中另外势力的打压。

若说上一条还有可能通过负荆请罪之类的行为得到缓解或解决,这第二种情况就会将对方彻底得罪死而无法缓和了。

第二种需要忌讳的情况就是,肉体伤害。

若只是当事者两人之间的简单互殴,没造成多大伤害,这两人基本算是彻底结仇了。不过因为伤害不大,倒不至于让双方决心不惜各种手段置对方于死地。

不过,这种事一旦传出去,影响就大了,会给领导留下一个政治上很不成熟的印象。当事双方以后的仕途,会因此受到很大的阻碍。

若是一方找人对别人进行肉体伤害,这性质就很严重了。

打苏昊几个耳光,踹他几脚,屁事没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可能还会被苏昊甚至陈恩奎咬住不放,从而牵扯到自己。

若是将苏昊打成重伤,那事情就大条了。由此产生的后果,可能对自己和高大鹏都很严重。

当前,在十多年前的动乱年代受到过肉体伤害的很多人还在世,其中不少人更是在各级重要岗位上,他们这个群体的势力很大。

因为切身体会过那种痛苦,这群人对这种官场中的肉体伤害事件极其反感。一旦他们听说这种事,不管他们现在是站在什么政治立场,哪怕是互相对立,往往也都会联合起来,严厉处置这种事情。

一旦苏昊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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