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野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379章 [诺亚大剧院]通缉令困境(上),胜负师阿蟹:赌命地狱归来的老千,金野野,寂寞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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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筹莫展的塔姆,气急败坏地提出了一个效率最高的解决方案:

"要不别找了……直接在通缉令上写上那个邪恶君王的名字得了!"

找什么证据?

干就完了!

按照阿蟹的观察和推理:

小鹏并不搭配的西裤和球鞋,是他自己更换过服装最好的证据。

阿蟹找到的,服装店的门上开锁的痕迹,也证明了小鹏确实来过这家服装店……

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小鹏自己换过衣服这个推理。

阿蟹对矮人铁匠的诗句中,关于邪恶君王掌控王域宝藏,并且继承到了这一世的解读,听上去也没有什么破绽。

有了这么多证据还不够吗?

现在阿蟹和塔姆所缺失的,只不过是找到小鹏穿过的那件王服,证明他确实跟矮人铁匠一样,把"上一世"的衣服穿到了"这一世"而已……

只缺少了这一个证据。

当然了,那件王服确实是让阿蟹的推理逻辑形成完整闭环,让一切推论都能实实在在落地的重要证据。

可以说是最核心的关键证据。

但现在又不是警察办案……

如果是查案的话,缺少了这样的核心证据,确实没办法给小鹏"定罪"。

这是法律对人的保护。

但他们现在又不是在法院,而是在赌上性命的死亡赌局之中。

要那么多证据干什么?

有"心证"还不够吗?

阿蟹冷笑着回答道:

"好啊……给你,你去写吧。"

他爽快地把那张通缉令递给了塔姆。

塔姆接过通缉令,同时心中暗暗疑惑:

阿蟹为什么自己不写?

难道他对自己刚才的那一番推论,心里其实并没有十足的把握?

没有找到王服,确实是缺少了最重要的证据。

没有证据,就永远都不可能百分之百的确定。

那样的话,如果在通缉令上写上邪恶君王的名字,处决的应该就会是另外一个人……

可是那又怎么样?

这里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希望方舟号!

每一场死亡赌局都是你死我活的搏命厮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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