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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王再次醒来时,已经是一天以后。

人在西凉大营的床上。

虽甫一动作,仍是四肢酸痛,但一身的伤口已都被包扎好了。层层纱布之之下是鹿韭愈创膏的牡丹香,就连手指都被一根根细密缠裹。

月华城主还是讲究。

燕止抬起手来。

这要是西凉这边的军医,早给他五个指头包成一个粽子了。

“别看了,被他拿走了。”

啪叽一声,赵红药坐在床边,压得床榻吱呀作响。

什么被拿走?燕止直到她说才发现,手腕系着的金色发带没了。

“……”

燕王发呆。

燕王歪头不解。

赵红药:“是跟你的那撮头发一起拿走的,用来系头发啦!”

燕王低头。

在前胸凌乱的白发间,明显有一缕被割断的痕迹。

华城主走时,竟把两人那一小撮编在一起的的头发,给割下来带走了。

“……”

赵红药反正是理解不了这种行径。

虽然好友宣萝蕤这几天一直很激动,每天埋头书房哐哐写。

不懂。

月华城主带走了一撮兔毛,倒也留下了一件东西。

那把黄金法杖。

赵红药一向对不俗的兵器情有独钟。这几天,仔仔细细研究了那把法杖——

东西十分的重工、精雕细琢,杖柄上一连串复杂精美的篆刻符文,法顶一只栩栩如生、翅膀张开,威严华美的黄金凤凰。凤凰羽毛由纯金丝细密编织而成,每一根都熠熠生辉。凤眼则是火焰般燃烧的红宝石。杖底的雪白利刃削铁如泥,摸上去冰寒刺骨。

那么好的东西,要不是赵红药从小就偏擅弯刀匕首而不擅矛戟一类,都恨不得能收归己用!

何常祺也想要。

无奈这法杖实在很重,他试了几次都只能皱眉。

结果,他觉得过重的东西,燕王倒觉得十分趁手。随意掂了掂,就很快用得顺手。

仿佛本来就是他的东西一般。

人比人,气死个人。

好的武器都有自己的纹名。

这法杖的铭文,是南越文,名曰“顾兔”。虽然乍一听没有卯辰戟的气势,但反正燕王本就喜欢兔子,亲兵又叫於菟营。

都是兔,又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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