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6章 斩妖台上认错耻,当野种遇上瘟神,哥歌,寂寞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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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一天时间终于熬到了,幻龙城人如潮涌,一浪接着一浪,后边的人踮着脚尖伸着脖子也看不清前面的情况。

御林军开路,人群中被挤出一条小道。

“哗啦啦!哗啦啦!”

金属磨地的声音让沸腾的人群瞬间安静了下来,人们觅声而望。

只见十几个侩子手,头戴三角红头巾,半/裸着上身,露出肥健的臂膀。

他们一个个手持弯刀,摩拳擦掌,蠢蠢欲动。

而在他们身前蹒跚着一个人,衣服全被血渗透,已经看不清本来颜色,头发也被血水染过,一股一股的垂在脸上,遮住了他的模样,只有脸上和脖子上的红字格外醒目“妖孽”。

他双手双脚全部被铁链束缚,每挪一步就发出“锒铛!锒铛!”刺耳的声音。

在他的身后留下的是一串血色脚印,就算他穿着长靴,可血依然从靴子里渗了出来。

他把头沉重的垂下,仿佛掉了一样。

耳边全是男男女女的呢喃声,他微微抬头,看了看天,然后用手遮了一下阳光,他被刺到了,密牢里潮湿黑暗,他突然有点难以适应如此温暖的阳光。

“他不是天选之子吗?怎么成妖孽了?”一个中年男人嘀咕着。

“是啊!他可是风流浪荡的云公子啊!他怎么会是妖怪?”旁边的人在迎合着。

“估计真正的云公子被他给吃了,这个是假的!你看他从缥缈峰回来,简直就变了一个人。”

“杀了他,杀了妖孽,杀了妖孽!”人们高声呐喊!

云忆苦涩的笑了,曾经放荡不羁,却被他们捧上了神坛,如今一改风流,却成了人人喊打喊杀的妖孽。

他努力的睁开了眼,但是还是非常模糊,他看不清这些人的嘴脸和神情,呵呵!不用看都知道,每个人都想把他拆吃入腹,挫骨扬灰。

他倒不讨厌这些人,普通人罢了,人之常情而已,谁能指望一群只求温饱的平民给自己伸张正义呢?他明白也理解。

不过肉/体凡胎而已,他们哪里看的出妖孽是什么?人又是什么呢?

俗人的心中看见你美你就是仙,看见你丑你就是妖,反正非黑即白,到底是愚昧无知还是单纯善良?几千年来,谁也没做出定论。

“妖孽!你去死吧!”“妖孽,你不得好死!”“妖孽,死有余辜”“杀了他,为民除害……”

呵呵!可笑,前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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