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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宋伶最开始想的不一样,这里并不是所谓的古代,男人说要去捡废品回收,说明这里至少已经发展到近现代的程度。这也不怪她误会,实在是他们家里连一点现代化影子的都没有,身上穿的也都是自己做的衣服。

他佝偻着腰背着大竹篓走在前面,宋伶偶尔放进去一个塑料瓶,总会得到男人欣慰的眼神。她现在确定了,他看她的这种眼神就是欣慰,说实话她感觉有点怪怪的,毕竟她并不是这具身体原先的主人,而他的情绪却全是对原来的少女发送的。

宋伶过去只在影视作品中看到过拾荒者,没想到如今自己现今成为了其中的一员。全程她只负责偶尔捡一两个瓶子,剩下的工作,从捡取、背送再到回收,全由男人来完成。他很熟悉这套流程,想必已经干过不少次。

看着宋伶安安静静站在一旁等待,小小的一只,看着既乖巧又老实,然而在破旧灰衣下,他的身上全是看似这位乖巧少女随意踢打肆虐的痕迹。男人心里一时间五味杂陈,把老板递过来的几张皱巴巴的纸币收迭整齐,双手奉上,递到宋伶面前。

不可否认的是,有女性在身边确实安心了不少,即便只是个弱不禁风的少女。以往他出门时总难免遭到路人的嗤嘲,老板收废品时也故意压价,甚至有一次他不过是梳了头洗了脸,就差点在接钱时被摸了手。

今天没有刺耳的嘲讽,老板也没有压价。因为担心宋伶的身体,他想要早点回去,竹篓没有装满,却比平时还要多了两块钱。

老板用打量的目光毫不避讳地来回扫视着他们,大概是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于是咧开一口黄牙,和宋伶搭话:“小妹,好孝顺喏,和爹爹一起出来捡瓶子,累不累呀?”

男人听完脸都白了,本就佝偻的背弯得更低。他本就比妻主大了十一岁,因长久的操劳更是显老,会被误会也是在所难免,而且,也不是第一次有人这样说了。

法律规定年满十六岁才能领证结婚,可是在他们这种交通不便的山村,十三四岁就嫁人生娃的男孩儿比比皆是,若是被卖做童养夫的,月事又来得早,十一二岁就会被洗刷调教好学着侍奉妻主。

童养夫和他这样的等妻郎一样,都是被自己的家庭舍弃的存在,有的是被母父亲手卖给妻家,有的则是交由人牙子转手。被人牙子调教过的男孩儿性情柔顺,而直接由母父之手卖掉的则更加干净,更受买主的喜爱。

他就是被母父亲手卖给宋家的,因为手脚勤快性情温顺,婆公对他很是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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