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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絮闻言,不在意的摆了摆手:“他也没说什么,我挺喜欢小六这孩子的,可以看得出来,你们将他保护的不错。”

靠乞讨为生却还能如此单纯善良,一看就是被所有人照顾着的。

虽然和他们接触不多,但是沈清絮也能看出来,葛大胆和他所有的兄弟们,都是将小六当亲弟弟的看待的。

“小六这孩子,身世其实挺惨的,我就是在这个破庙里捡到小六的,当时的小六刚出生,我和弟兄们沿街乞讨,就听到这里传来婴儿的哭声。”

“我虽然是个乞丐,但是看到那么小的一个孩子躺在那里哭,我这也是于心不忍,我自己本贫寒一身,也害怕养不了孩子,但就这么不管也做不下去……”

“后来,我们就将这里当做了住处,我们想着,或许有一天小六的家人会过来找他,我们就在这里等啊等啊,就等到小六长这么大了,我们都将小六当做自己的亲弟弟看待,小六还是个孩子,我们甚至还妄想,等我们攒攒钱,就送小六去上学塾。”

葛大胆说着,自嘲的笑了笑。

痴心妄想果然就是痴心妄想。

“你们为什么不在城中找个活计做?店铺跑堂,或者力气活?为什么非要乞讨呢?”

当初老乞丐带着沈清絮和许星夷乞讨,一是老乞丐年纪大了,不想动。

二是沈清絮和许星夷都还太小,他们的身边不能离开人。

但是葛大胆等人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并且四肢健全。

他们完全可以去找活计干。

他们这么多人,想必用不了多久,生活就能好起来了。

至少,不用再过这样,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了。

葛大胆闻言,嗤笑一声。

“做工?呵,这若是以前的临京郡,我倒是觉得,做工能活着。”

“我也不是从小就当乞丐的,我曾经也上过几年私塾,考了个秀才,家里虽然不算太富裕,几亩良田倒也能过得去。”葛大胆的眼睛里面闪过一丝痛色。

“童生?那为何沦落至此?”

沈清絮无比震惊,夫子们说,文人风骨最是傲气。

他们宁可饿死,也绝对不食嗟来之食。

这是文人刻在骨子里的骄傲!

“呵,想当年我与郡守的儿子一同参加乡试,那人觉得我家一介白衣,并无官身,不配读书!能读书者,只有官家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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