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之立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11章 真要跟我离婚,村里有个女人叫芳芳,木之立年,寂寞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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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不告诉苏清清,房地产公司可还欠着银行很多钱,再说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

娱乐城我倒是可以转让给她,以后的收入也够她们母子俩生活了。

苏清清也实话实说,她不是在我这里讨生活,而是想干一番事业出来。

她把‘宇城国际’看做是一个搭建好的平台,现在她想借这平台唱一出好戏,或者成为最闪耀的主角。

她更是直言不讳地告诉我,她比我有知识,比我有能力,公司在她手上不出五年就能迎来巨变。

“我要让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看看,我苏清清就算不在体制内也照样能撑起一片天,陈爱国,所以你必须把公司交给我来掌管。”

这件事我真的做不了主。

就算能做主也不能答应她。

因为这不但关系到我的家庭和睦,还关系到公司重大的人事变动。

罗芳芳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张春梅也会闹得鸡飞狗跳。

如果由苏清清掌管公司,那我也只能选择退出。

而李玉琪又在副总的位置上。

再加上周红艳,我们宇城国际就会形成阴盛阳衰的局面。

所以我只能对苏清清说,这件事我要同江卫国商量,因为他是我的合伙人。

“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宇城国际占股百分之五十五,而江卫国只有百分之四十五。”

其实她根本就不知道,我们当初在成立公司时还有一份保密协议。

我那百分之五十五的股份里面,还有百分之十是彭书记的股份。

就算我想把公司交给苏清清,江卫国肯定也不会答应。

回城的路上,我问周红艳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

她承认苏清清的能力在我之上。

从公司的发展的角度考虑,她赞成由苏清清来领导公司。

我却不以为然。

公司毕竟是我创办的,并不讲能者居之。

周红艳说苏清清应该是铁了心的,让我早做打算。

“你是我的秘书,替我想想该怎么办吧,难道就这样把公司拱手让给她?”

“陈总,她也只是想证明自己,其实公司还是你的,有一个能干的女人替你赚钱,又何乐而不为呢?”

周红艳说的有几分道理,跟苏清清比起来,我确实不如她的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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