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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郑万氏果然携郑颐在范夷吾的陪同下到平原县衙提告,平原县令邹汉勋接过状纸读了起来:“为告立嗣事。

民妇郑万氏,夫郑昺早亡,子郑远二十而夭,无后,乃养一岁遗弃小儿郑颐为孙,迄今已十载。今叔郑昆强欲以幼子郑进为郑远嗣,在法:‘诸无子孙,许乞昭穆相当者。’必欲以进为继,则以弟为孙,天伦紊乱,揆之昭穆相当之条,委为不合。

又在法:‘户绝命继,从房族尊长之命。’又云:‘夫亡妻在,则从其妻。’以祖母之命,尽可以立幼孙;以寡嫂之分,岂不尊于乃叔?揆之尊长命立之条,委无违碍。

族中长老未能允中守直,不得已陈情至官,望乞明断。”

邹汉勋点点头,命人将郑昆父子及郑家族长亦带上堂来。郑昆上堂以后嬉皮笑脸、点头哈腰,邹汉勋看了之后便首先不喜,又见郑万氏一脸病容,郑颐搀扶在侧,时时关切,心中便有了计较。

邹汉勋简单问了双方几句,又让双方退下,单独唤过族长到后堂,让其将郑昺家中之事陈述一遍,见于状纸所陈一致,便当堂判曰:“照得万氏,嫂也,郑昆,叔也。嫂欲立遗弃子为孙,叔欲以自己子为嗣。嫂叔相争,族义安在哉?万氏自夫郑昺身故之后,已守志三十年,抚养亲生一子远,年二十而夭,遂与远立嗣。远于十年前病故,万氏当年收遗弃小儿为孙,名曰颐。当厅相验,今方十一岁,可见所陈不虚。在法:‘诸遗弃子孙,三岁以下收养,虽异姓亦如亲子孙法。’揆以抱养遗弃之条,委为允当。万氏自情愿为远立嗣,庶几自子而孙,枝派甚顺。

今仰万氏收养颐为孙;郑昆所陈碍法,寄断,今后如再词,押上施行。”

郑万氏与郑颐拜谢邹县令后相搀而去,邹汉勋又责备了郑氏族长几句,令他好生训诫族人,不可再仗势欺人,便命他们也下堂去了。

那族长因郑昆受了这一顿训斥,自此也再不搭理郑昆,自行离去了。

郑昆父子也没想到那万氏竟敢提告,煮熟的鸭子就这么飞了,都是垂头丧气。回家的路上父子俩互相埋怨,却没防备身后早有人将他们跟上了,走到一处僻静胡同时,父子俩均被套上麻袋狠狠揍了一顿,打人者临走前还警告他们以后再敢欺凌弱小,便要他们狗命。二人连称“不敢”,那些人这才放过他们一马。自此以后,这郑昆倒是老实了不少。

当晚范夷吾带着郑颐来给柳翀道谢,柳翀发现范夷吾对这郑颐格外上心,便多问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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